为深化校内管理体制改革,实现学校工作重心的转移,1998年8月、9月学校先后设立离退休处、建立中共扬州大学委员会离退休工作委员会(现改名为离退休党委),统一负责全校离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服务和离退休党员的管理教育工作,开展思想政治工作。1997、1998年,学校先后两次进行学院重组与机构调整,离退休人员的原单位发生了大的变化,我们在学校领导的关心和各个单位的支持配合下,会同人事处落实了每一位老同志的原归属单位,合并前六所院校的老领导归属离退休处。为把离退休老同志的管理服务工作落到实处,校党委、行政下发了《关于加强离退休工作的意见》(扬大委[1998]97号)和《关于印发〈扬州大学离退休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扬大委[2018]4号)等文件,明确规定了离退休处和有关部门的职责,要求各学院、各部门把离退休工作列入学期工作计划和领导的议事日程,关心本单位的离退休老同志,积极支持离退休处开展工作,在重大节日和老同志遇有特殊困难时以适当形式给予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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