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处机关党支部:
根据校党委组织部安排,两年-次的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工作已经开始,请各校区党总支、处机关党支部认真按照2015年校关于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和《扬州大学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实施办法》组织评选推荐工作。另结合实际情况,经处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在各党总支、处机关党支部开展离退休党工委2015年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工作,评选工作参照学校通知和实施办法一并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评选名额
1、各党总支、处机关党支部推荐校级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参评;
2、各党总支、处机关党支部推荐校级优秀共产党员1名参评;
3、处机关党支部推荐校级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参评;
4、未被推荐到校级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由离退休党工委进行表彰;
5、学校未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由离退休党工委进行表彰;
6、各党支部推荐处级优秀共产党员1名。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4月24至5月7日宣传发动、组织推荐名单;
第二阶段:5月8日至5月15日各党总支召开会议研究讨论,确定推荐名单;
第三阶段:5月16日至5月22日填写登记表,附先进事迹材料,上报处办公室;
第四阶段:5月25日召开党工委会议研究讨论,确定推荐校级和处级表彰名单;
第五阶段:5月26日至28日在处网页、各校区办宣传栏上公示3天;
第六阶段:5月29日汇总上报校级推荐材料。
三、材料报送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评先活动是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学习先进、交流经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党总支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严谨负责的态度,加强组织领导,要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核查,确保申报对象事迹的真实性、典型性。
2.认真撰写材料。各党总支负责填报《先进基层党支部(党总支)登记表》、《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校级需附推荐对象2000字左右先进事迹材料(处级优秀共产党员只需附800字左右先进事迹材料)。先进事迹材料必须实事求是,事例鲜明,生动具体,能充分体现推荐对象的先进性。登记表中“曾受表彰情况”栏,只填2013年以来取得校级及以上表彰的情况,表彰奖励的名称要准确无误;“先进事迹简介”栏,内容要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200-300字。报送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连同电子文档,于5月22日前报处办公室。
中共扬州大学离退休工作委员会
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