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文件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政策文件 > 部门文件 > 正文
关于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有关安排的通知

各党总支、处机关党支部:

  根据校党委组织部安排,两年-次的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工作已经开始,请各校区党总支、处机关党支部认真按照2015年校关于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和《扬州大学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实施办法》组织评选推荐工作。另结合实际情况,经处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在各党总支、处机关党支部开展离退休党工委2015年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工作,评选工作参照学校通知和实施办法一并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评选名额

  1、各党总支、处机关党支部推荐校级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参评;

  2、各党总支、处机关党支部推荐校级优秀共产党员1名参评;

  3、处机关党支部推荐校级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参评;

  4、未被推荐到校级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由离退休党工委进行表彰;

  5、学校未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由离退休党工委进行表彰;

  6、各党支部推荐处级优秀共产党员1名。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4月24至5月7日宣传发动、组织推荐名单;

第二阶段:5月8日至5月15日各党总支召开会议研究讨论,确定推荐名单;

第三阶段:5月16日至5月22日填写登记表,附先进事迹材料,上报处办公室;

第四阶段:5月25日召开党工委会议研究讨论,确定推荐校级和处级表彰名单;

第五阶段:5月26日至28日在处网页、各校区办宣传栏上公示3天;

第六阶段:5月29日汇总上报校级推荐材料。

三、材料报送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评先活动是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学习先进、交流经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党总支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严谨负责的态度,加强组织领导,要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核查,确保申报对象事迹的真实性、典型性。
    2.认真撰写材料。各党总支负责填报《先进基层党支部(党总支)登记表》、《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校级需附推荐对象2000字左右先进事迹材料(处级优秀共产党员只需附800字左右先进事迹材料)。先进事迹材料必须实事求是,事例鲜明,生动具体,能充分体现推荐对象的先进性。登记表中“曾受表彰情况”栏,只填2013年以来取得校级及以上表彰的情况,表彰奖励的名称要准确无误;“先进事迹简介”栏,内容要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200-300字。报送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连同电子文档,于5月22日前报处办公室。

                          中共扬州大学离退休工作委员会

                                  2015年4月24日

 


地址:扬州市文汇东路48号 邮编:225000 管理员电话:0514-87991568 信箱:Litui@yzu.edu.cn
版权所有:扬州大学离退休处(党委) 苏公网安备 3210030201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