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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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有特殊困难离休干部和退休厅局级干部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校区办:

  现将省老干部局关于做好2016年上半年省直单位有特殊困难离休干部和退休厅局级干部申报工作通知的有关精神发给你们,请及时按要求上报给处办。

    一、申报条件

    1、离休干部、退休厅局级干部本人患恶心肿瘤、肾移植、尿毒症和白血病等重大疾病或进行重大手术,卧床六个月及以上,需要特级护理的;

    2、离休干部和退休厅局级干部配偶无固定收入,子女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离休干部和退休厅局级干部本人、配偶和无固定收入的法定赡(抚)养人个人年度实际承担的医疗费用超过2万元的;

    4、离休干部和退休厅局级干部本人或家庭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损失超过2万元的;

    二、申报比例一般不得超过本单位离休干部和退休厅局级干部总数的13%

    三、申报截止时间:4月15日

                    处办

                      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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