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离退休党总支、党支部:
根据党章第五章第三十条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的规定,结合我校离退休党总支、党支部已任期届满三年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定于10月中旬进行支部委员会换届改选;11月上旬进行总支部委员会换届改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举及任期
1、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选举办法,结合离退休党组织实际进行选举。
2、总支、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
二、委员应具备的条件
1、委员人选应具备较强的党性意识、较好的政治素质,作风正派、有责任心、身体健康,有奉献精神,表率作用好。
2、担任总支、支部书记的人选要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高的威信,群众基础好。
3、能抽出时间和精力、乐于为大家服务,对老同志工作有热情。
4、相关条件参照扬大委离退工委【2016】2号文“关于加强离退休老同志骨干队伍建设的意见”执行。
三、时间安排
1、9月份党工委召开会议动员布置离退休党总支、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支部酝酿推荐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报总支审议;做好支部任期总结报告、党费收缴使用报告及选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10月中旬各支部进行选举。
3、10月下旬总支酝酿推荐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报党工委审议;做好总支任期总结报告、党费收缴使用报告及选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4、11月上旬各总支进行选举。
四、工作要求
1、换届选举是一项严肃、重要的工作,各总支、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动员广大党员积极参与,行使好党员的权利。
2、各总支、支部前期工作要细致到位,酝酿推荐委员候选人时要在一定范围內听取党员同志的意见。
3、把握好进度,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好选举工作。如在改选过程中有什么情况及时与工委沟通。
中共扬州大学离退休工作委员会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