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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退休党总支、党支部换届工作的通知

各校区离退休党总支、党支部:

根据党章第五章第三十条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的规定,结合我校离退休党总支、党支部已任期届满三年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定于10月中旬进行支部委员会换届改选;11月上旬进行总支部委员会换届改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举及任期                  

1、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选举办法,结合离退休党组织实际进行选举。

2、总支、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

二、委员应具备的条件

1、委员人选应具备较强的党性意识、较好的政治素质,作风正派、有责任心、身体健康,有奉献精神,表率作用好

2、担任总支、支部书记的人选要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高的威信,群众基础好。

3、能抽出时间和精力、乐于为大家服务,对老同志工作有热情。

4、相关条件参照扬大委离退工委【20162号文“关于加强离退休老同志骨干队伍建设的意见”执行。

三、时间安排

19月份党工委召开会议动员布置离退休党总支、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支部酝酿推荐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报总支审议;做好支部任期总结报告、党费收缴使用报告及选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10月中旬各支部进行选举。

310月下旬总支酝酿推荐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报党工委审议;做好总支任期总结报告、党费收缴使用报告及选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411月上旬各总支进行选举。

四、工作要求

1、换届选举是一项严肃、重要的工作,各总支、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动员广大党员积极参与,行使好党员的权利。

2、各总支、支部前期工作要细致到位,酝酿推荐委员候选人时要在一定范围內听取党员同志的意见。

3、把握好进度,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好选举工作。如在改选过程中有什么情况及时与工委沟通。

 

                                

 

中共扬州大学离退休工作委员会

 

                               201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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