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州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扬大人资〔2023〕51号)和《扬州大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校工会〔2023〕37号)文件精神,依据相关程序,经处党政联席会研究,拟推荐卜雪梅、史生龙、郭行健、贺兆林等4位同志为2023年度教职工考核优秀人选,陈芳、吴国龙、何剑、王万友等4位同志为奖励绩效人选。拟定孙春祥同志家庭为文明家庭,陈扬同志为先进工会工作者,袁益霞同志为工会积极分子,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月5日—2024年1月9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者,请直接向离退休党工委纪检监察委员夏玉荣同志反映。
特此公示。
中共扬州大学离退休处工作委员会
扬州大学离退休处
2024年1月5日